本人為公司、風險/成長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併購和合資企業方面的法律服務。本人有豐富經驗代表發行人及承銷商就香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方面提供法律服務。 本人在加入銘德之前,曾在另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香港辦事處執業。本人具有香港律師資格。
本人精通英語、粵語和普通話。
本人為公司、風險/成長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併購和合資企業方面的法律服務。本人有豐富經驗代表發行人及承銷商就香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方面提供法律服務。 本人在加入銘德之前,曾在另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香港辦事處執業。本人具有香港律師資格。
本人精通英語、粵語和普通話。
向一家總部位於倫敦的私營國際房地產公司和一家專注於風險投資技術交易的全球諮詢公司就其向一家管理亞洲房地產的房地產科技初創公司提供可轉換貸款融資提供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