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原訟法庭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的申請,對據稱總部設于香港、曾欺詐75名投資者的3家無牌公司頒予命令。該等無牌公司以電話自薦造訪方式招攬投資者在其網站上(www.broadspansecurities.com ; www.shepherdshillhk.com ; www.richfutureshk.com ) 開設交易賬戶並要求他們將資金存入6個香港銀行賬戶中。與投資者約定的證券及/或期貨産品投資從未在任何認可/持牌交易所上進行。
該命令是在2014年12月證監會取得凍結鍋爐騙局主謀所持有的六個銀行帳戶的臨時强制令和在2015年1月證監會取得限制他們進行無牌活動的法庭命令後做出的。高等法院已委任管理人接管存放在該6個銀行帳戶中總額約爲430萬元的款項,以將該款項按比例分配給75名投資者。
詳情請參閱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毛樂禮先生(資深大律師)作出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