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公司、風險/成長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併購和合資企業方面的法律服務。本人有經驗代表發行人及承銷商就香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方面提供法律服務。本人在加入銘德之前,曾在另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香港辦事處執業。本人具有香港律師資格。
除了在香港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和法學專業證書外,我擁有計算機科學學士。
本人為公司、風險/成長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併購和合資企業方面的法律服務。本人有經驗代表發行人及承銷商就香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方面提供法律服務。本人在加入銘德之前,曾在另一家國際律師事務所的香港辦事處執業。本人具有香港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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