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向香港天廚有限公司展開首宗有關操控轉售價格的執法行動

2022年9月15日,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就香港天廚有限公司(天廚)在向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供應一種粉狀味精產品(味粉)時訂定最低轉售價,向天廚展開法律程序。

本案是競委會首宗就從事操控轉售價格行為向業務實體提出起訴的案件。操控轉售價格是指供應商訂定分銷商在轉售有關產品時,需要遵守的固定或最低轉售價格的安排。競委會認爲此類縱向價格限制具有損害競爭(不論是在供應商或分銷商層面)之目的,違反《競爭條例》(香港法例第619章)(《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例如,操控轉售價格安排可能會抑制供應商為分銷商降低供貨價格的意欲,並削弱分銷商爭取更低批發價的誘因。與沒有操控轉售價格的情況相比,最終客戶可能需要支付更高價格。

競委會的案情指出,天廚在 2015 年 12 月 14 日《條例》生效後, 至最少 2017 年 9 月 27 日期間,繼續執行及/或從事操控轉售價格安排,訂定當時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銷售味粉的最低轉售價。具體而言,天廚與各分銷商簽署包含「不得進行不正當價格競爭」規定的分銷協議,其後透過發出通知、提醒及警告,以確保分銷商不會以低於指定價格銷售味粉。此外,當其中一間分銷商在2016年向天廚投訴另一分銷商以較低售價爭奪顧客時,天廚作出行動,包括採取制約措施、作出威脅及/或懲罰,確保分銷商遵從其早前訂定的轉售價格。

競委會認爲天廚旨在透過上述的操控轉售價格安排防止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向次級分銷商提供折扣,以低於其訂定的轉售價格銷售味粉。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天廚已違反《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並從事《條例》第2條所定義的嚴重反競爭行為。

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多項命令,其中包括向天廚施加罰款,並決定不追究本案兩個分銷商。

Date:
26 Septembe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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