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正就規管市場探盤的建議指引徵詢公眾意見,市場探盤是市場參與者在交易前用以評估投資者的意向及協助釐定交易細節的通訊。
以下概述了證監會的《建議指引》:
定義
- 市場探盤是指某項證券交易公佈前與潛在投資者交流非公開資料的通訊,不論有關資料是否屬價格敏感。
- 其目的是評估投資者的意向並釐定交易細則,如規模、定價、架構及銷售方法。
- 市場探盤是由持牌人或註冊人作為「市場探盤中介人」進行,其包括分享資訊的披露人和接收資訊的接收人。
不適用範疇
該指引不適用於以下各項的通訊:
- 在未經諮詢潛在市場探盤受益人[1]或缺乏確定性的情況下提出的的推測性交易或買賣構想;
- 交易的規模、價值、架構或銷售方法與日常交易執行相稱;及
- 公開發售證券。
為市場探盤中介人制定的核心原則
- 市場的廉潔。
- 穩健的管治。
- 有效的政策及程序,以訂明對處理市場探盤的期望。
- 足夠及有效的實體及電子資訊分隔監控措施。
- 審查及監察措施以偵測可疑行為、未經授權下的披露或不當地使用資料。
- 使用獲高級管理層授權且備有紀錄的通訊途徑。
對披露人的規定
- 探盤前程序:評估披露的資料是否非公開、徵求市場探盤受益人[1]的同意進行市場探盤及為接收人釐定披露的細節。
- 標準化文稿:採用經預先批准的文稿、及向接收人提供書面確認概述其市場探盤通訊中所涵蓋的內容。
- 清洗:判斷有關資料是否不再是非公開及告知有關接收人。
- 備存紀錄:保存不少於七年。
對接收人的規定
- 處理市場探盤要求:指定經過培訓的某(些)特定人士負責接收市場探盤,及告知披露人其有意還是無意接收市場探盤。
- 備存紀錄:保存不少於七年。
證監會的建議將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最終指引將在刊憲後生效。此外,證監會將提供業界六個月的過渡期以遵守指引。
這些指引旨在處理作業常規的不同、促進市場的廉潔和建立標準。證監會鼓勵市場參與者及相關人士就《建議指引》提供反饋。
點擊此處查閱完整的諮詢文件以瞭解更多詳情。
[1] 市場探盤受益人是指客戶、發行人或在第二市場出售其股份的現有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