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位商業訴訟律師,明白客戶的目標是防止訴訟,並要求有高效而具成本效益的解決爭議策略。 本人有經驗處理複雜的訴訟,其涉及公司和證券法,代理法,合同糾紛,與多方的跨境訴訟等。
本人在處理監管調查及執法行動有豐富經驗。
本人曾成功協助客戶說服監管機構不採取執法行動或達成有利的和解;於不可能進行另類排解程式的案件中,本人曾擔任上市公司、董事及其他個人客戶的代表律師,協助應對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香港聯合交易所及財務彙報局等展開的監管調查及提出的法律程式。
在白領罪行的領域,本人曾擔任面對內部調查、廉政公署、香港員警的商業罪案調查科、及/或其他金融監管機構調查的個人客戶,包括專業人士及公司董事,的法律顧問及法律代表。 本人亦向公司客戶及個人客戶提供關於公司欺詐、盜竊、賄賂、腐敗、洗錢、個人隱私、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操縱價格等,包括白領犯罪抗辯和反腐敗政策及做法。
本人支援法律業務的科技創新,亦支援客戶業務的科技創新,包括金融科技和保險科技。 例如,本所瞭解並會在大型文檔審閱專案上使用科技,以幫助客戶以經濟高效的方式取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