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川明

顧問律師

本人為務實及專長於私人公司及上市公開併購(M&A)、監管合規、首次公開募股(IPOs)以及二次發售的執業律師,有著超過25年為香港、中國大陸及海外公司在香港進行的公司及金融交易提供法律意見的經驗。 本人擅長將複雜的問題變為簡明扼要,並向客戶提供及時以及實用的法律意見。

本人於1994年返回香港前曾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執業三年,回港後一直專注處理如下香港事務:

  • 私人公司及上市公開併購及合營企業、合作關係的組成
  • 上市公司、金融機構及其他市場參與者的監管合規
  • 首次公開發行(IPOs)及二次發售

本人通曉英語、普通話及廣東話,並經常受邀以此等語言對有關香港上市公司監管合規及公司管治的課題作出講座。

業務亮點

私人及公開併購

  • 為樂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1089; 已於2020年12月私有化並退市)就其全資子公司以26.8億港元的對價向美圖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1357)出售其於一家英屬處女群島公司持有的31%股權提供法律意見。 這個英屬處女群島公司的子公司在加拿大及美國從事開發電子遊戲(如PS4,Xbox One及任天堂 Switch)
  • 為多名香港醫生就其向一家於香港聯交所主機板上市的醫療服務公司出售業務提供意見
  • 為一家私人公司就其與共同投資者以約2.9億元人民幣的對價向知名私募基金出售彼等於中國廣東省一個工業地產專案中的權益的交易提供意見
  • 為德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1301)就其以1.01億人民幣的對價向嘉裡物流聯網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股票代碼:636)的子公司出售在上海一家從事瀝青混合料攪拌設備租賃的子公司約29%的權益,以及由嘉裡物流中國認購該上海公司額外38%的權益的交易提供意見
  • 為一家於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國際資訊服務公司就其向一家同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廣告公司出售其中國業務的事宜提供意見。 該交易要求賣方在交易完成前重整其於中國的數項業務
  • 為萬華媒體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426)就其獲青島西海岸控股(國際)有限公司要約收購的事宜提供意見。 青島西海岸控股(國際)有限公司為青島西海岸發展集團(一家青島國有企業)旗下的投資機構

監管合規

  • 為多家基金經理及投資公司就其於香港推廣及發行證券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 為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就其於聯交所上市規則、證券及期貨條例、收購守則及股份回購守則項下的持續合規責任提供意見
  • 為超過90項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及上市申請人的股權激勵計畫提供法律意見
  • 向金融機構就多方面的監管事宜提供意見,包括證監會發牌規定、證監會操守準則、財政資源、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集體投資計劃的認可、監管具報及存檔,以及其他持續性合規責任

合資公司

  • 為一家香港建築公司就其與于香港聯交所上市的房地產公司的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以投標及運營一個香港基礎設施專案的事宜提供意見
  • 為新華匯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0188)就其與瀚華金控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江北嘴中央商務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重慶惠微投資有限公司及Prive Financial Limited成立的合資公司在重慶成立一家註冊資本為15億元人民幣的全牌照證券公司的事宜提供意見
  • 為樂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1089; 已於2020年12月私有化並退市)就其與其控股股東合作開發、運營及維護 5 項新電子遊戲的專案提供法律意見。 該控股股東將為有關遊戲提供總計高達20億美元的資金
  • 為寶鋼集團就重組其在西澳大利亞Pilbara 地區的鐵礦石磁鐵礦權益提供法律意見。 該重組包括將Glacier Valley、West Star、South Star 及North Star 的專案用地合併至Iron Bridge專案中,Iron  Bridge專案由寶鋼及Fortescue Metals Group 透過其在香港的合資公司持有

IPOs及二次發售

  • 完成17個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IPO項目
  • 為樂游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1089; 已於2020年12月私有化並退市)就其根據一般授權配售約為2.49億港元的新股的項目提供意見
  • 為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1205) 就其總值25 億港元的供股項目提供意見
  • 為鳳凰衛視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代碼:2008)就其分拆子公司鳳凰新媒體有限公司於紐交所上市項目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