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23 年 6 月 1 日,針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平台」)營運者的新監管制度即將生效。該制度規定所有在香港經營業務或向香港投資者積極推廣其服務的中央平台營運者均須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香港法例第 615 章)發牌監管(「全新《打擊洗錢條例》制度」)。為準備即將實施的全新《打擊洗錢條例》制度,證監會就其適用於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要求諮詢了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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