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新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双重牌照制度于2023 年6 月1 日生效以来仅几个月(请参阅本所较早前的文章)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发表两份声明(请参阅有关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警告声明和有关JPEX的声明),明确警告公众有关JPEX (一个自2022年7月起被列入证监会无牌公司及可疑网站名单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某些可疑特征(「该等警告声明」),并加强信息发布及投资者教育。
同时,香港警方接获有关未能从JPEX提取资产的投诉后,至今共拘捕了36名涉嫌串谋诈骗的疑犯,当中不乏在社交媒体上具影响力的人士。
有哪些相关罪行?
自2023年6月1日起,任何人作出以下行为,即属触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 章)(「《打击洗钱条例》」)下所订定的罪行:
- 在没有按《打击洗钱条例》获发牌照的情况下,经营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或显示自己经营提供任何虚拟资产服务的业务;
- 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其提供或看似提供的任何服务,而该服务假若在香港提供,便会构成《打击洗钱条例》下无牌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不论是由其自己抑或由他人代其推广,也不论是在香港抑或从香港以外的地方推广);
- 发出(或为发出而管有)(a) 一则广告,而相关人士知道在该广告中,获宣传人显示自己愿意提供虚拟资产服务,或任何载有上述广告的文件;及(b) 相关人士知道该获宣传人没有按《打击洗钱条例》获发牌照;
- 在涉及任何虚拟资产的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a)出于欺诈或欺骗意图,而使用任何手段、计划或计谋;或(b)从事任何具欺诈或欺骗性质(或会产生欺诈或欺骗效果)的作为、做法或业务;或
- 为诱使另一人订立(或要约订立)旨在取得、处置、认购或包销任何虚拟资产的协议,而作出任何欺诈的失实陈述或罔顾实情的失实陈述。
证监会表示其获《打击洗钱条例》第53ZTH条赋权对明知或不知情地牵涉入违反《打击洗钱条例》的行为的任何人采取行动。
JPEX似乎有什么问题?
在该等警告声明中,证监会指出JPEX一直透过关键意见领袖(「 KOL 」)和场外虚拟资产货币兑换商(「场外找换店」)积极地向香港公众推广其服务和产品,并就JPEX的某些可疑特征以及积极向香港公众宣传JPEX的人士(除其他事项外)向公众发出警告:
- JPEX在其网站上作出虚假陈述,表示它是「一间持牌,并受认可的数字资产、虚拟货币平台」,并在其网站及本地社论式广告中声称已向若干海外监管机构取得经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牌照。实际上,现时只有两个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分别为OSL数字证券有限公司( 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及Hash Blockchain Limited,两者皆为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制度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 JPEX为其部分产品提供极高回报,被证监会形容为「看来优厚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投资机会」;
- 证监会接获散户投资者的投诉,并注意到媒体报道,指有散户投资者未能从在JPEX开设的帐户中提取虚拟资产,或发现他们的帐户结余被减少及更改;
- JPEX提供的产品似乎涉及在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制度下不被允许的虚拟资产「存款」、「储蓄」或「收益」;及
- KOL及场外找换店在社交媒体上作出了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指JPEX已在香港申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牌照,惟证监会澄清,JPEX集团旗下实体一概未曾向证监会提交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牌照申请。
证监会于2022 年3 月开始对该等涉嫌虚假及具误导性陈述和无牌活动进行查讯,并对于JPEX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78条和《打击洗钱条例》第76B条项下的保密条文,公开其与证监会法规执行部之间的机密通信一事,深表遗憾。
证监会将加强信息发布及投资者教育
鉴于JPEX事件,证监会在新闻稿中表示正采取以下措施,以清晰、透明和及时的方式发布信息,并教育和警告投资者有关在不受监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交易的风险:
- 在其网站上公布多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让公众了解在香港经营或积极向香港投资者推广其服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状况。该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在2023年9月29日发布,当中包括(a) 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b)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连同有关牌照申请已被退回、拒绝或撤回的申请者名单);(c) 结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及(d) 被当作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 优化并在其网站上发布一份专门的可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
- 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推出一系列公众宣传活动以提高防骗意识;及
- 对虚拟资产相关的不同业务继续加强证监会的情报搜集,并对怀疑违法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跟进和采取法律行动。
证监会同时鼓励公众人士就他们遇到任何有关虚拟资产的可疑活动透过网上投诉表格作出投诉。
2023年10月4日,证监会宣佈与香港警务处成立专责工作小组,以加强在监察及调查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相关的非法活动方面的合作。成立此工作小组的目的是(a) 促进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疑活动和违规行为有关的资讯分享;(b) 执行可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风险评估机制;及(c) 加强在相关调查中的协调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