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惠明

合伙人

我在复杂商业诉讼及争讼性遗嘱认证范畴拥有超过二十年经验。在香港出生及成长,于英国接受教育。能说流利粤语、普通话及英语

我在证券诉讼和金融市场监管、商业诉讼争议、股东争议及小股东诉讼范畴拥有丰富的经验。 复杂商业诉讼以外,本人常年处理为公众人士所高度关注且时有争讼性的遗嘱认证及管理事宜

业务亮点

  • 自2012年起担任陈廷骅先生(南丰集团创办人)遗产的遗嘱执行人的代表律师,协助处理多个范畴的复杂遗嘱执行管理事宜
  • 自2009年起担任李松先生遗产的遗嘱执行人罗兵咸永道的代表律师,协助处理多个范畴的遗嘱执行管理事宜及与受益人之间的诉讼
  • 自2005年起担任林百欣先生(丽新集团创办人)遗产的专业遗嘱执行人的代表律师,就持续提出针对家族成员的申索案件进行抗辩
  • 代表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于香港第一宗有关因刊发一则表示并无重大不利变动的陈述而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导致交易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7条的监管案件中进行抗辩并取得胜诉。并协助其应对证监会于高等法院开展的平衡法律程序,其程序涉及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回复原状令或补偿令
  • 代表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中国龙头国有企业,成功协助其就少数股东提起的申索进行抗辩并取得胜诉。该申索乃基于与一项总值人民币100亿元的山东省天然能源项目有关的不当行为指称而提出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民事诉讼2008年第2756号,代表中国人造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台湾上市企业)对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一宗有关由结构性衍生产品所引致损失的案件中进行抗辩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民事诉讼2008年第2279号,代表一位高净值中国内地个人客户对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一宗有关由结构性衍生产品所引致损失的案件中进行抗辩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民事诉讼2010年第406号,代表一位高净值香港个人客户对汇丰私人银行(瑞士)有限公司,一宗有关由结构性衍生产品所引致损失的案件中进行抗辩
  • 代表Legend International Resorts Limited,一所在菲律宾经营赌场的本港公司,就由摩根士丹利基金权益人提出的清盘程序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进行抗辩(此案仍为香港有关清盘重组及离岸协作的主要案例)
  • 于2004年至2007年间,代表百富勤定息债券公司(清盘中)对大通银行,就国际掉期业务及衍生投资工具协会(ISDA)掉期交易申索案件进行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