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的欺诈与争议 —— 透过NFT空投技术送达法庭文件

涉及加密货币(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币)的网路欺诈与网路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导致相关法律上的问题也随之增加,这些问题令世界各地的法院都必须对科技掌握良好理解和展示接受采用科技的意愿。

加密货币技术方面的指引

最近一个值得注意的案件是Yan Yu Ying v Leung Wing Hei [2022] HKCFI 1660。在该案中,香港法庭的其中一项判决包括对于牵连在民事诉讼中的比特币发出所有权强制令。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于2022年6月7日颁下的判决中,法庭(以简单易明的字词)解释了比特币的特征、电子钥匙、比特币于加密货币钱包的存放,以及“热”加密货币钱包与“冷”加密货币钱包的分别等。“热”加密货币钱包的其中一个例子便是在网上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帐户,而一个没有连接至网路的硬体钱包则是一个“冷”加密货币钱包的例子。在上述案件中,其争议便是围绕着一个能够接收和传送比特币的“冷”加密货币钱包。

此判决中对技术术语的解释或会为法庭和法律执业者在日后处理加密货币争议时提供有用的指引。

向多个匿名被告以其他方法送达法庭文件

另一项值得关注的发展,就是涉及加密货币的欺诈案件日趋普遍。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已经采用技术来解决有关送达法庭文件的问题,特别是针对身份与位置不明的被告。

在美国一宗涉嫌盗窃加密货币的案件中,纽约州最高法院于2022年6月2日授权原告人透过将一个以太坊区块链的非同质化代币(“该服务代币”)“空投”(NFT空投)至相关加密货币钱包地址,将法庭命令和其他法庭文件送达至控制该钱包地址的人。“空投”涉及向钱包分发代币,一直被用作市场推广和促销等用途。在本案中,该服务代币含有一个超连结,能连接至一个网站以取得所送达的法庭命令和其他法律文件(详见LCX AG v. John Doe Nos. 1-25 (Dkt.No.,154644/2022) (N.Y. Supreme, Ct., NY County))。

在英国,根据一则2022年6月24日的报导,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在D’Aloia v Binance Holdings & Others [2022] EWHC 1723 (Ch) 一案中亦颁下命令,批准透过NFT空投方式来送达法律程序文件。

加密货币欺诈案件的受害者应会欣然得悉,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院接受和采用了科技,容许使用区块链技术来送达法庭文件。当遇上适当的案件时,香港的法院亦会考虑是否采用区块链技术(例如NFT空投)来送达法庭文件。

Date:
30 August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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