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客户主任因违反监管规定而被禁止重投业界15个月

最近,一个持牌法团(「该持牌法团」)的前客户主任(「该前客户主任」)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暂时吊销牌照,为期15个月,原因是(i)他没有在允许第三者操作客户的证券账户前取得书面授权及 (ii)他在客户的证券账户内进行自己的个人交易。

有关此案的背景,在2009年7月,一名客户于该持牌法团开立证券账户(「该账户」)。当时,该客户曾以口头方式授权第三者(「该第三者」)代表其发出交易指示和作出投资决定,及就与该账户有关的事宜直接与该前客户主任沟通。然而,就这些事宜,该前客户主任或该持牌法团并没有取得书面授权。

另外,该前客户主任允许该第三者为了方便而在该帐户内进行其个人交易,因为其相信该第三者与账户持有人会就利润/亏损的分摊达成协议。

此外,该前客户主任进行了超过260组交叉盘买卖(「该等交叉盘买卖」),以延迟就其个人交易进行结算并在业务淡静时制造一些客户交易,当中涉及约 300 万元。这是透过在T+1日,把在T日买入的股份售予该客户,并在同日实时买回该等股份来进行。这样一来,他只须就买入价与售出价之间的差额于T+2日进行结算,而就买入价的结算则可以留到T+3 日。透过重复这些步骤,该前客户主任可以延后支付其后的该等交叉盘买卖的买入价,从而实际上延迟就其交易进行结算。最终,该等交叉盘买卖导致有关交易出现约 70,000 元的损失,该损失由该前客户主任承担,并没有对该客户造成任何财政影响。

基于以上所述,该前客户主任违反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7.1(a)段及第 2 项一般原则。

此案例提醒我们注意与「未经授权的交易」相关的风险。持牌法团须制定内部监控措施,以减少未经授权的交易的风险,例如客户主任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透过其客户的帐户进行个人交易的公然行为。 以往亦发生过许多与据称口头授权有关的案件和争议,而缺乏书面授权是一个危险信号,因为这表明持牌人可能存在不当行为。

Date:
23 January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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