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公司、风险/成长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和合资企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人有丰富经验代表发行人及承销商就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在加入铭德之前,曾在另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办事处执业。本人具有香港律师资格。
本人精通英语、粤语和普通话。
本人为公司、风险/成长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并购和合资企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人有丰富经验代表发行人及承销商就香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本人在加入铭德之前,曾在另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办事处执业。本人具有香港律师资格。
本人精通英语、粤语和普通话。
向一家总部位于伦敦的私营国际房地产公司和一家专注于风险投资技术交易的全球咨询公司就其向一家管理亚洲房地产的房地产科技初创公司提供可转换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