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敏晴

高级律师

本人是诉讼、竞争及保险团队的律师,主要执业范畴为争议解决、民事商业诉讼,和金融服务监管事宜。

本人在多类法庭程序具备丰富经验,其中包括破产及清盘程序、诈骗及相关追讨程序、股东纠纷、合约纠纷以及债务追讨程序。

在监管事务方面,本人曾代表个人及公司客户,处理多个由香港监管机构展开的监管调查及法律程序,包括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廉政公署(「廉署」)及商业罪案调查科(「商罪科」)。

在加入 MinterEllison LLP 之前,本人曾于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诉讼律师,从事保险诉讼工作。曾就各类保险诉讼事宜向本地及夸国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其就保单相关问题,包括雇员补偿、公众责任、及汽车责任索偿等,进行抗辩。本人亦曾代表多类客户,包括交通服务供货商、物业业主、建筑公司及占用人,处理涉及人身伤亡的案件。

业务亮点

  • 代表个人、上市公司及证监会持牌中介人处理由证监会展开的监管调查,涉及的指控包括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以诱使交易、欺诈或罔顾后果地诱使他人投资、未有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的规定披露内幕消息、内幕交易等
  • 代表多间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层处理各类内部调查,并促成有关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成功恢复买卖
  • 代表涉及由廉署及商罪科展开调查的个人及机构
  • 代表电邮诈骗受害人追讨损失,包括在一宗复杂且具潜在标志性诉讼的案件中,针对一间金钱服务经营者提出所有权申索及个人申索(包括就明知收受、不诚实协助及不当得利提出的申索)
  • 代表一家跨国公司向其前员工追讨被挪用的大额资金,有关案件最终导致该员工被定罪并判处 15 年监禁,为香港有史以来就盗窃罪行判处的最高刑期之一;并处理其后的执行及追讨程序
  • 代表个人及公司债权人处理债务追讨申索,包括提呈破产及清盘程序
  • 代表投资经理及持牌中介人就其投资者所提出的索偿作出抗辩
  • 向本地及国际保险公司就保险业监管局实施的新保险监管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 向跨国公司就雇佣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向雇主及雇员就具争议性及非争议性的雇佣事宜(包括离职后事宜,如终止雇佣合约及裁员)及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提出的投诉,提供法律意见及代表
  • 向个别客户就各类法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