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就《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香港法例第 615 章)下、已於2023年6月1日生效的全新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平台營運者」)雙重牌照制度作出準備,證監會於2023年5月23日就適用於平台營運者的監管規定發表了《有關適用於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諮詢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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