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新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雙重牌照制度於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以來僅幾個月(請參閱本所較早前的文章),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發表兩份聲明(請參閱有關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警告聲明和有關JPEX的聲明),明確警告公眾有關JPEX(一個自2022年7月起被列入證監會無牌公司及可疑網站名單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某些可疑特徵(「該等警告聲明」),並加強信息發布及投資者教育。
同時,香港警方接獲有關未能從JPEX提取資產的投訴後,至今共拘捕了36名涉嫌串謀詐騙的疑犯,當中不乏在社交媒體上具影響力的人士。
有哪些相關罪行?
自2023年6月1日起,任何人作出以下行爲,即屬觸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香港法例第 615 章)(「《打擊洗錢條例》」)下所訂定的罪行:
- 在沒有按《打擊洗錢條例》獲發牌照的情況下,經營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業務,或顯示自己經營提供任何虛擬資產服務的業務;
- 向香港公衆積極推廣其提供或看似提供的任何服務,而該服務假若在香港提供,便會構成《打擊洗錢條例》下無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不論是由其自己抑或由他人代其推廣,也不論是在香港抑或從香港以外的地方推廣);
- 發出(或為發出而管有)(a) 一則廣告,而相關人士知道在該廣告中,獲宣傳人顯示自己願意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任何載有上述廣告的文件;及 (b) 相關人士知道該獲宣傳人沒有按《打擊洗錢條例》獲發牌照;
- 在涉及任何虛擬資產的交易中,直接或間接地 (a) 出於欺詐或欺騙意圖,而使用任何手段、計劃或計謀;或 (b) 從事任何具欺詐或欺騙性質(或會產生欺詐或欺騙效果)的作為、做法或業務;或
- 為誘使另一人訂立(或要約訂立)旨在取得、處置、認購或包銷任何虛擬資產的協議,而作出任何欺詐的失實陳述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
證監會表示其獲《打擊洗錢條例》第 53ZTH條賦權對明知或不知情地牽涉入違反《打擊洗錢條例》的行為的任何人採取行動。
JPEX似乎有什麼問題?
在該等警告聲明中,證監會指出JPEX一直透過關鍵意見領袖(「KOL」)和場外虛擬資產貨幣兌換商(「 場外找換店」)積極地向香港公眾推廣其服務和產品,並就JPEX的某些可疑特徵以及積極向香港公眾宣傳 JPEX 的人士(除其他事項外)向公眾發出警告:
- JPEX在其網站上作出虛假陳述,表示它是「一間持牌,並受認可的數字資產、虛擬貨幣平台」,並在其網站及本地社論式廣告中聲稱已向若干海外監管機構取得經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實際上,現時只有兩個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分別為OSL數字證券有限公司(OSL Digital Securities Limited)及Hash Blockchain Limited,兩者皆為僅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制度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 JPEX為其部分產品提供極高回報,被證監會形容為「看來優厚得令人難以置信的投資機會」;
- 證監會接獲散戶投資者的投訴,並注意到媒體報道,指有散戶投資者未能從在JPEX開設的帳戶中提取虛擬資產,或發現他們的帳戶結餘被減少及更改;
- JPEX提供的產品似乎涉及在證監會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制度下不被允許的虛擬資產「存款」、「儲蓄」或「收益」;及
- KOL及場外找換店在社交媒體上作出了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指JPEX已在香港申領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惟證監會澄清,JPEX集團旗下實體一概未曾向證監會提交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牌照申請。
證監會於 2022 年 3 月開始對該等涉嫌虛假及具誤導性陳述和無牌活動進行查訊,並對於JPEX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78條和《打擊洗錢條例》第76B條項下的保密條文,公開其與證監會法規執行部之間的機密通信一事,深表遺憾。
證監會將加強信息發布及投資者教育
鑑於JPEX事件,證監會在新聞稿中表示正採取以下措施,以清晰、透明和及時的方式發布信息,並教育和警告投資者有關在不受監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交易的風險:
- 在其網站上公布多份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讓公眾了解在香港經營或積極向香港投資者推廣其服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監管狀況。該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在2023年9月29日發布,當中包括 (a) 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b)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名單(連同有關牌照申請已被退回、拒絕或撤回的申請者名單);(c) 結業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及 (d) 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 優化並在其網站上發布一份專門的可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名單;
- 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推出一系列公眾宣傳活動以提高防騙意識;及
- 對虛擬資產相關的不同業務繼續加強證監會的情報搜集,並對懷疑違法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跟進和採取法律行動。
證監會同時鼓勵公眾人士就他們遇到任何有關虛擬資產的可疑活動透過網上投訴表格作出投訴。
2023年10月4日,證監會宣佈與香港警務處成立專責工作小組,以加強在監察及調查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相關的非法活動方面的合作。成立此工作小組的目的是 (a) 促進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可疑活動和違規行為有關的資訊分享;(b) 執行可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風險評估機制;及 (c) 加強在相關調查中的協調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