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香港《上市規則》作出的有關無紙化上市及認購機制的建議修訂已於2021年7月5日生效,根據該等修訂,(i)新上市的所有上市文件須僅以電子形式刊發;及(ii)所有新上市的認購(如適用)僅可透過電子渠道申請(除某些例外情況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亦發佈了一系列常問問題協助申請人及發行人了解及遵守修訂後的《上市規則》。
此機制為聯交所無紙化措施及致力降低香港上市成本及簡化香港上市程序之承諾的一部分。聯交所認爲《上市規則》對紙質形式的上市文件及文件必須以實物形式出現的要求已經過時。該等修訂將使《上市規則》與其他香港及海外監管機構就文件無紙化的慣常做法達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