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有關主板盈利規定的諮詢總結及證監會與聯交所有關涉及首次公開招股的失當行為的聯合聲明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在2021520日發表有關主板盈利規定的諮詢總結。同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聯交所就有關涉及首次公開招股的失當行為及就處理該等問題的方針發表聯合聲明聯合聲明)。

20221 1 日起,主板上市申請人三年營業紀錄期的盈利總和要求將提高 60%8,000 萬港元,盈利分布則改為 56%:44%修訂後的盈利調高幅度)。聯交所預期會按情況就個別申請人不用符合盈利分布授予寬限,靈活處理。尋求或考慮尋求在主板上市的潛在申請人應嚴格評估修訂後的盈利提高幅度對其上市資格及其擬上市的時間表的潛在影響。

證監會與聯交所觀察到近年的首次公開招股項目中涉嫌“唱高散貨”的計劃越來越多。證監會與聯交所發表聯合聲明,特別指出有問題的首次公開招股項目中一些可能引致監管機構作出查詢的特點(並非所有的特點),例如市值僅僅能符合最低要求、高市盈率、高昂的包銷費用或開支及高度集中的股權。聯合聲明還闡述了監管機構就涉嫌失當行為所採取的應對方針,包括行使其反對新上市申請的酌情權、暫停交易或對涉嫌參與失當行為的各方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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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7 Jun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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