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馬來西亞,並在澳大利亞接受教育,於香港、新南威爾士州(澳大利亞)和馬來西亞均取得律師資格。
除了擅長於處理複雜的訴訟、僱傭及無力償債外,我在處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事宜上也有豐富的經驗,並定期向受監管機構調查的公司及個人客戶提供建議。我對客戶(通常是公司)的潛在監管違規行為進行內部調查,也曾經處理涉及《海外反腐敗法》(FCPA)的調查,並代表客戶處理廉政公署及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調查及檢控。
2020/21年度《法律500強》引述我為「剖析問題透徹,同時也貫徹關注全局和整體戰略來推進客戶的案件」。消息人士還表示:「廖泰業是一位出色的律師,他對訴訟領域非常了解。他平易近人且很有親和力,他的法律意見分析透徹且總是非常實用。我們強烈推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