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泰业

合伙人

我擅长处理复杂的商业及民事诉讼,尤其以企业相关争议、合同争议、与金融服务相关的争议、雇佣、欺诈、信托及专业疏忽范畴为主。我共同率领本所的香港雇佣部门。廖律师的其他专业领域包括无力偿债和破产。凭借超过二十年的经验,廖律师为客户提供高效和实用的解决方案。

我来自马来西亚,并在澳大利亚接受教育,于香港、新南威尔士州(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均取得律师资格。

除了擅长于处理复杂的诉讼、雇佣及无力偿债外,我在处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事宜上也有丰富的经验,并定期向受监管机构调查的公司及个人客户提供建议。我对客户(通常是公司)的潜在监管违规行为进行内部调查,也曾经处理涉及《海外反腐败法》(FCPA)的调查,并代表客户处理廉政公署及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的调查及检控。

多个年度的《法律500强》引述我为「剖析问题透彻,同时也贯彻关注全局和整体战略来推进客户的案件」;「廖泰业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他对诉讼领域非常了解。他平易近人且很有亲和力,他的法律意见分析透彻且总是非常实用。我们强烈推荐他」。(2020/21版)

「其他主要联络人包括廖泰业,他为就复杂的诉讼、雇佣和破产事务寻求法律意见的客户提供实用和具商业触觉的意见」; 「廖泰业和他的团队绝对是香港雇佣法专家,团队不仅提供具体案件咨询,还提出预防性建议, 协助公司建立内部机制并使公司运作更畅顺」;「廖泰业领导的团队能迅速响应, 并且为任何与雇佣法有关的事务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我与廖泰业合作已经两年多了,他在与雇佣法相关的各种事务上为我们提供了法律支持。在一件同时涉及雇佣法和刑事法的案件中,廖泰业迅速采取行动支持我们的公司和团队。他能迅速掌握案件要点」。(2021/22版)

「廖泰业是一位争议解决专家,他提出的策略性解决方案往往具有创意且突破思维」;「廖泰业和他的团队为我们公司提供了卓越的法律服务,一般包括协助日常内部政策修订及处理紧急情况。无论在日常事务或紧急情况,团队都响应迅速, 表现优越」;「他们从客户的角度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充分考虑客户的成本。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相比,他们能够更全面地考虑客户各方面的细节,而不是仅仅提出法律意见。我们充分认可这种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神」;「廖泰业具有出色的聆听能力,能够快速掌握问题的核心,并且直截了当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整个过程中,他运用了自己卓越的法律知识,掌握客户需求,并提供务实的解决方案,能快速取得成果」。(2022/23版)

业务亮点

诉讼及合规

  • 代表一家跨国公司向其前雇员追回他从该公司挪用的大量资金,导致该雇员被裁定触犯刑事罪行并处以15年监禁,此为香港历史上定罪最高的盗窃罪行
  • 代表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清盘人向其中一家最大型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数十亿元的巨额审计疏忽申索
  • 代表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中国证券经纪公司向个人(有些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主席)提出数宗大额申索,而每宗案件有关保证金的违约金额高达数亿元
  • 代表一家保险公司处理一宗保险索偿欺诈诉讼
  • 在由一位成功并广受赞誉的石油和天然气商人的长子针对其兄弟及其他人提出的不公平损害/清盘呈请中代表被告
  • 代表电子邮件欺诈的受害者作出相关追偿,包括一宗复杂及可能成为标志性案例的案件,向货币服务运营商提出的所有权申索和个人申索(包括明知而收取款项、不诚实协助及不当得利申索)
  • 就涉及违反信托的激烈家族争议向若干家族成员提供法律意见,并担任其代表律师
  • 代表一位投资者在破产程序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向一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主席提出3亿港元的申索
  • 代表一位法国投资者向一位在香港和印度尼西亚拥有商业利益的法国知名人士执行3,000万美元的法国判决
  • 担任于二十世纪航运巨头家族成员的代表律师,以协助处理一宗涉及6 至8亿美元的家族争议
  • 担任亚洲电视(ATV – 亚洲历史最悠久的电视台)的代表律师,以应对一宗涉及数百万元的违约申索
  • 代表一个家喻户晓的品牌就有关将数亿元业务转移的事宜向其前董事提出诉讼
  • 向多名客户就不同权力机关(商业罪案调查科、廉政公署及证监会)的突击搜查提供法律意见及担任其代表律师,并就法律专业特权问题与权力机关斡旋;亦在证监会调查中代表客户
  • 代表复杂股东争议中的多方当事人,该争议有关位于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顶楼前称为KU DE TA bar(空中花园酒吧)
  • 代表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处理Passport Special Opportunities Master Fund, LP 提出的有关违反受信责任及衍生诉讼,当中法庭于2011 年6 月颁下判决,判丰德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董事胜诉;此裁决对于董事责任(尤其是在为公司筹集资金的情况下)具有重大意义
  • 向一家大型跨国医疗保健制造商就《海外反腐败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及进行内部调查
  • 于针对若干主要金融机构的不当销售案件中担任投资者的代表律师
  • 在证监会、廉政公署及商业罪案调查科调查及检控中代表客户

雇佣

  • 为有争议和无争议的雇佣事宜(包括从就业前到就业后的问题)提供建议并代表客户,包括雇主(通常是家喻户晓的公司)和雇员,范围涵盖与雇佣有关的多个项目(例如,在全球范围内裁员,标准化雇佣合同, 员工手册和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办事处政策等),并进行内部调查和纪律处分程序
  • 担任一家上市公司的代表律师,以协助处理一名前雇员挪用大量资金的跨国(澳门、中国及澳洲)事宜
  • 代表雇主处理雇员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提出的歧视投诉,以及在劳资审裁处和法庭提出的雇佣申索
  • 担任Helm Hong Kong Limited(一家总部位于德国的大型跨国化工及制药公司旗下一家子公司)的代表律师,以协助处理多宗针对其前任董事总经理及一名前雇员的诉讼;该等复杂诉讼涉及欺诈申索、违反受信责任以及违反员工责任问题

破产与重组

  • 在以公正公平为理由的清盘呈请(根据指称的准合伙关系)及委任临时清盘人的申请已发出的股东争议中代表一位股东
  • 在针对一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票据违约诉讼以及可能的清盘程序中代表一个知名基金
  • 代表一个失利的基金的清盘人,包括取得本地承认和协助外国清盘人的法庭命令
  • 代表一家企业融资公司向前雇员及其相联公司追讨,并成功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
  • 向其中一家雷曼兄弟实体的清盘人就涉及复杂衍生产品的申索提供法律意见
  • 向亚洲电视提供有关制订债务偿还安排的法律意见
  • 协助永晖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组
  • 向Stereo Ltd 的指导委员会提供有关制订债务偿还安排的法律意见
  • 向林百欣(丽新集团创办人)遗产的遗产执行人及就高适投资有限公司的清盘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担任该遗产执行人的代表律师
  • 在整个清盘过程中,代表嘉兆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清盘中)的清盘人,当中涉及与《建筑物管理条例》有关的问题
  • 在针对永辉建筑的清盘程序和委任该公司的临时清盘人申请中代表呈请人。永辉建筑的清盘随后衍生了多项法庭判决,当中包括标志性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