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4年返回香港前曾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执业三年,回港后一直专注处理如下香港事务:
- 私人公司及上市公开并购及合营企业、合作关系的组成
- 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合规
- 首次公开募股(IPOs)及二次发售
本人通晓英语、普通话及广东话,并经常受邀以此等语言对有关香港上市公司监管合规及公司管治的课题作出讲座。
本人于1994年返回香港前曾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执业三年,回港后一直专注处理如下香港事务:
本人通晓英语、普通话及广东话,并经常受邀以此等语言对有关香港上市公司监管合规及公司管治的课题作出讲座。
私人及公开并购
监管合规
合资公司
IPOs及二次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