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破产与重组的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的律师在处理银行、公司融资及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能同时处理与破产及重组有关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在经济周期处于下行趋势时,我们的非诉重组业务更为活跃。我们向来代表公司债务人而非债权人。
我们亦在争议解决程序中代表清盘人、接管人、指导委员会及公司董事。
在过去30年,我们的合伙人参与了一些香港最大规模的破产及重组案件,包括百富勤案、粤海投资案(香港第一宗且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中国国有企业重组案)、泰山石化案、泰兴光学案、雷曼兄弟案以及香港亚洲电视案。